“钱、钱……”会计媳妇声音更抖了,结结巴巴的说:“钱是、是我买兔子的时候……”
原来,钱是会计媳妇刚才去买兔子的时候,跟一个男人换的。
那男人是隔壁院子一户邻居家的农村亲戚,不时会上县城来给邻居家里送点山货啥的。
当然,说是送山货,实则更多的时候,是那男人偷偷进山打了猎物,拿来县城卖钱。
因为这样都好几年了,而大家也都缺肉,所以也没谁干那惹人嫌的事儿,跑去举报。
周围熟悉的人家里,或多或少都从那男人手里买过肉。
这样相处下来,大家虽说不是知根知底儿吧,但大面上的事情还是知道些的。
总之一句话就是,买卖做了好几年了,也没出啥岔子,彼此还算有一定的信任。
今天,那男人又拿了进山猎的肉来卖,这不会计媳妇听到消息就赶紧跑过去买了么。
结果那男人今天带的肉多,一通卖下来,最后手里没零钱可以给人找了,就拿出一张大团结问,谁有零钱跟他换换。
换钱,又不是借钱。
这年月也没啥真钱假钱的说法。
正好会计媳妇身上带的毛票够,又听那男人说可以给她把买兔子的一毛钱零头抹了,她当即就乐呵呵的跟人换了钱。
也就是这会儿被孙所长拿在手里的那张大团结。
这本是再平常不过的事儿,可打死会计媳妇儿都没想到,怎么就和案子牵扯上关系了呢?